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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2 22: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02       报名截止:2023-09-02
为切实做好城管协管员招聘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决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城管协管员7名,其中,县直6名(男5名、女1名);官店1名,主要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从事城市管理辅助等工作。
注:县直招录人员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按照本方案招录程序统一组织招录;官店招录人员由官店人民政府确定招录条件、招录程序,并负责招录完成后,报城管执法局备案。
三、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
3、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安排,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
5、官店招录人员由官店镇人民政府确定招录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通过建始县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媒介对社会公开发布招录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时间截止9月1日17:00。
报名地点:建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楼办公室(业州镇烟墩大道207号)。
报名者根据招聘职位具体要求:须携带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书、退役证等原件,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审查合格者,现场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截止后,核定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3、核发准考证
经初审的考生于9月4日上午9点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4、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面试资格确认。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采取抽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公示张贴在城管大队一楼)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均在建始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5、体检
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6、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建始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期满对应聘人员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相关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按我县城管协管员核定待遇执行。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此方案由县城管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骜
报名咨询电话:0718-3233666
监督举报电话:0718-3239810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建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8月30日